国家外交部公布,美国近日宣布向中国台湾地区大规模出售武器,严重违反一个中国原则和中美三个联合公报,严重干涉中国内政,严重损害中国主权和领土完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外国制裁法》第三条、第四条、第五条、第六条、第九条、第十五条规定,中方决定对以下美国军工相关企业及高级管理人员采取反制措施:
对诺斯罗普-格鲁曼系统公司、L3哈里斯海事服务公司、波音密苏里州圣路易斯市分公司、吉布斯与考克斯公司、先进声学概念有限责任公司、VSE公司、塞拉技术服务公司、红猫控股公司、蒂尔无人机公司、侦察艇有限责任公司、高点航空技术公司、伊庇鲁斯公司、迪德罗恩公司、I领域公司、蓝力技术公司、潜航技术公司、万拓公司、英特磊公司、菱形力量公司、拉撒路人工智能公司等20家后附《反制清单》列明的企业,冻结在中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禁止中国境内的组织、个人与其进行有关交易、合作等活动。
对安杜里尔公司创始人帕尔默-卢基、L3哈里斯技术公司副总裁、L3哈里斯海事服务公司副总裁兼首席会计官约翰-坎蒂伦、先进声学概念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迈克尔-卡诺维尔、VSE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约翰-库默、蒂尔无人机公司总裁米奇-麦克唐纳、菱形力量公司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安舒曼-罗伊、万拓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丹-斯穆特、迪德罗恩公司首席执行官阿迪亚-德瓦拉孔达、高点航空技术公司总裁安-伍德、侦察艇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杰伊-霍夫利奇等10名后附《反制清单》列明的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冻结在中国境内的动产、不动产和其他各类财产;禁止中国境内的组织、个人与其本人进行有关交易、合作等活动;对其本人不予签发签证、不准入境(包括香港、澳门)。
该决定自上周五(26日)起施行。(jl/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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