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彭博》周二 (21 日) 報導,蘋果 (AAPL.US) 本周在盧森堡總法院開戰,挑戰歐盟最新的《數位市場法》(Digital Markets Act, DMA),指控該法「施加極為繁重且具侵入性的限制」,嚴重損害蘋果在歐洲市場的合法權益。這場官司被視為歐盟對矽谷科技巨頭祭出最嚴厲監管措施以來的最大司法考驗。
蘋果律師比爾德 (Daniel Beard) 在庭上辯稱,DMA 的規範「忽視了財產權、隱私與安全的保護」,而這些正是歐盟公民應受維護的核心價值。
該法自 2023 年生效後,對 Google(GOOGL.US) 、Meta(META.US) 、亞馬遜 (AMZN.US) 、微軟 (MSFT.US) 等科技巨頭設下「強制開放與公平競爭」義務,但近月也引發美國總統川普的不滿,成為歐美貿易談判的爭議焦點之一。
質疑三項規範 蘋果稱隱私與創新受威脅
蘋果此次提出三大訴求,主要集中在互通性要求、App Store 納入監管範圍,以及 iMessage 是否應受規範的爭議。
首先,DMA 要求蘋果的 iPhone 裝置須能與競爭對手的硬體 (如智慧手錶、無線耳機) 無縫連接。蘋果主張,這項互通性義務可能危及用戶隱私與資安,並侵犯公司的智慧財產權。
其次,蘋果指出,App Store 並非 DMA 定義下的「單一平台服務」,因此不應被納入監管範圍。然而,歐盟監管機構仍以違反規定為由對蘋果開罰 5 億歐元 (約 5.81 億美元),該公司正就此另案提出上訴。
第三,蘋果質疑歐盟調查 iMessage 的正當性,指出該服務並非直接創造收益,不應被納入「守門人平台」的審查對象。
歐盟委員會代表洛文塔 (Paul-John Loewenthal) 則反擊稱,蘋果「對 iPhone 的絕對控制力」讓其在相關市場獲得超額利潤,並限制了競爭者公平進入市場的機會。他指出:「只有蘋果握有那座圍牆花園的鑰匙,決定誰能進入、誰能向 iPhone 用戶提供服務。」
歐盟科技戰持續升溫 蘋果官司恐掀骨牌效應
這場官司被視為 DMA 實施以來最關鍵的一役。若蘋果敗訴,將為其他大型科技公司後續挑戰設下先例。
除蘋果外,Google 母公司 Alphabet、微軟、亞馬遜、Meta、字節跳動 (ByteDance) 與 Booking Holdings(BKNG.US) 等企業,也皆在 DMA 下被迫修改平台營運模式。字節跳動先前針對 TikTok 納入監管範圍的訴訟已敗北,使蘋果案備受矚目。
過去數年,歐盟對科技巨頭開罰不斷,包括對 Google 處以逾 95 億歐元罰金,並命令蘋果向愛爾蘭補繳 130 億歐元稅款。
蘋果方面表示,DMA 的義務忽略了創新與安全的平衡,強制開放反而可能削弱使用者保護。歐盟委員會尚未對此回應。
(美股為即時串流報價; OTC市場股票除外,資料延遲最少15分鐘。)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鉅亨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