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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取得群星纸业前 CFO 为期两年的取消资格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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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港通讯> 证监会公布,已在原讼法庭取得针对经已除牌的群星纸业前财务总监兼公司秘书潘子恒的取消资格令。根据法庭命令,潘子恒未经法庭许可,不得担任香港任何上市或非上市法团的董事或清盘人,或该法团的财产或业务的接管人或经理人,亦不得参与该法团的管理,为期两年。他亦被饬令缴付证监会在有关法律程序中的讼费。 证监会於2019年9月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就潘等人士披露虚假及具误导性的资料展开有关法律程序。经调查发现,在群星於2007年9月刊发并载有其2006年财务报表的首次公开招股的招股章程以及其於2007至2011年间刊发的财务报表中,该公司的年度营业额被严重夸大,而其银行借款则被严重少报。 证监会指,潘子恒在担任群星最高级财务职位人员期间,未履行其职责及责任监督该公司的会计及财务职能,以及内部监控措施。表示如他能妥善地履行他作为该公司财务总监的职责及责任,应能合理地发现群星财务报表中的相关不当情况。 此外,证监会指,潘子恒作为群星的公司秘书,在处理群星附属公司的重组事宜上亦未有履行其职责。该重组事宜显示群星财务状况的突然恶化,但他并未有即时通知该公司的董事会或处理该公司的汇报及合规责任。 群星纸业股份於2007年10月2日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在2011年3月30日,联交所应其要求暂停股份的交易。群星纸业股份的上市地位於2017年11月30日被取消。 (BC) #证监会 #群星纸业 新闻来源 (不包括新闻图片): 汇港资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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