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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和(00001.HK):巴拿马运河两港口能否持续营运 完全取决巴拿马最高法院和巴拿马政府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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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STOCKS新闻
长和(00001.HK)宣布,已根据投资保护条约,就争议事项通知巴拿马共和国,以保障长和的权益,并邀请巴拿马共和国进行磋商,就巴拿马政府所采取、并影响长和及巴拿马港口公司的行动,持续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巴拿马港口公司为长和间接持有之附属公司。

长和此举乃基於巴拿马共和国采取的连串行动,其中包括巴拿马司法部於2026年1月29日公布,巴拿马最高法院宣告1997年1月16日第5号法律(「第5号法律」)违宪之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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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号法律为巴拿马港口公司近30年来於巴拿马营运巴尔博亚港和克里斯托瓦尔港的特许经营合约之法律基础。长和认为,裁决第5号法律违宪,属不合法。尽管该裁决尚未正式发布或生效,巴拿马政府却已步步进迫采取行动,不但意图迫使巴拿马港口公司退出其港口营运,并且强制接管港口的过渡措施,而从未清晰交代其营运计划。

除长和根据投资保护条约发出争议通知,以及如长和於2026年2月4日公布的自愿公告所述巴拿马港口公司於2026年2月3日根据适用之特许经营合约展开仲裁程序外,长和并将继续谘询法律顾问,研究所有可行途径,包括就此事宜,对巴拿马共和国及其代理人,以及与其串通的第三方,进一步诉诸国内及国际法律程序。

在此背景下,长和注意到:

?巴拿马海事管理局於2026年1月30日发出公告,表示将依赖A.P.Moller–MaerskA/S联属公司旗下APMTerminals(「APMT」),充当巴拿马港口公司於巴尔博亚港和克里斯托瓦尔港货柜码头的临时管理人,作为两个港口管理过渡计划的一部分;以及

?APMT於2026年1月30日自行公布,愿意接管上述两个港口的临时营运。

和记港口集团已於2026年2月10日通知A.P.Moller–MaerskA/S,在未经长和同意下,任何由APMT或其任何联属公司,在任何时期、以任何方式接管巴拿马港口公司於巴尔博亚港或克里斯托瓦尔港之管理或营运,将对长和、和记港口及巴拿马港口公司造成损害,并引发对APMT及/或有份参与的联属公司之法律行动。

尽管事态发展如此,长和一如既往继续全力确保巴拿马港口公司采取一切合理可行措施,保障参与营运的员工,避免干扰港口运作,维护客户及供应商的利益,维持巴拿马运河的船舶及货物流通,惟须先得巴拿马最高法院和巴拿马政府的允许。

巴拿马政府至今仍未就巴拿马港口公司於巴尔博亚港和克里斯托瓦尔港之营运,提供任何保证或清晰说明,并持续迫使强制停止或接管巴拿马港口公司营运的行动,造成进一步干扰及损害。一旦於裁决正式发布后,巴拿马港口公司之特许经营权被迫终止,其即时后果是巴拿马港口公司将无法营运巴尔博亚港和克里斯托瓦尔港之货柜码头。因此,现阶段两个港口能否继续营运,完全取决於巴拿马最高法院和巴拿马政府的行动,而此等行动显然完全不在长和、和记港口及巴拿马港口公司的控制范围之内。(ad/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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