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港通讯>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组织部、财政部等三部门今日发布《实施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明确了弹性退休的办理程序、基本养老金领取等内容。
其中提出,自今日起,职工达到国家规定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最低缴费年限,可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提前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且退休年龄不得低於女职工50周岁、55周岁及男职工60周岁的原法定退休年龄。职工自愿选择弹性提前退休的,至少在本人选择的退休时间前3个月,以书面形式告知所在单位。
此外,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可以弹性延迟退休,延迟时间距法定退休年龄最长不超过3年,所在单位与职工应提前1个月,以书面形式明确延迟退休时间等事项。
弹性延迟退休期间,所在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终止弹性延迟退休,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选择弹性提前退休的职工,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应达到所选择退休时间对应年份最低缴费年限;选择弹性延迟退休的职工,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应达到其法定退休年龄对应年份最低缴费年限。 (BC)
#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
新闻来源 (不包括新闻图片): 汇港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