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港通讯> 国家发改委发布《政府投资基金布局规划和投向工作指引(公开徵求意见稿)》和《加强政府投资基金投向指导评价管理办法(公开徵求意见稿)》。
《工作指引》提出,政府投资基金要避免投资於存在结构性矛盾的产业,在新兴产业领域要防止盲目跟风及一哄而上,支持有关行业企业实施兼并重组,加快技术更新换代,推动产业提质升级。
《工作指引》提出,政府投资基金要着力增加高端产能供给,聚焦产业技术创新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动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其中,产业投资类基金要在产业发展方面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围绕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支持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建设未来产业;创业投资类基金要围绕发展新质生产力,通过市场化方式投资种子期、初创期企业,兼顾早中期中小微企业,支持科技创新,解决重点关键领域「卡脖子」难题。
《工作指引》提出,推动政府投资基金支持重点领域。国家级基金要立足全域、抓大放小,重点支持国家层面现代化产业提质升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跨区域重大项目建设,补齐产业发展短板,突破产业基础瓶颈,聚焦少数关键领域发挥示范引领作用。鼓励国家级基金加强与地方基金联动,在前沿科技领域和产业链关键环节,结合地方资源禀赋,通过联合设立子基金或对地方基金出资等方式,形成资金合力。
《管理办法》明确,严防地方政府通过政府投资基金变相补贴产能过剩领域,防止重复投资和无序竞争。指导督促各地依据评价结果合理统筹基金布局,规范和完善政府投资基金运营管理和投资决策机制,将激励约束机制充分传导至各级基金及管理人,更好调动各方积极性。
在评价办法方面,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突出基金投向政策取向评价、覆盖基金运营管理全流程、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指标体系,并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最新要求和巨集观政策最新取向等动态调整。同时,对於出现清单内负面行为的基金,当年度不予开展投向评价,并采取适当约束措施。 (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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