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通财经APP获悉,1月12日,广州明美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明美新能)深交所创业板IPO审核状态变更为“终止(撤回)”。因明美新能、保荐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规则(2024年修订)》第六十二条,深交所决定终止其发行上市审核。
招股书显示,明美新能是一家专业从事锂离子电池模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主要根据客户的需求,研发、设计相关产品,通过外购电芯、电子元器件、结构件等原材料,结合公司自主研发的先进技术(如
BMS 设计开发),生产符合客户要求的锂离子电池模组产品。
公司锂离子电池模组主要应用于消费电子、工业电子设备、二轮电动车、动力和储能领域。公司凭借优秀的研发能力、柔性化生产、稳定可靠的产品质量,得到了下游客户的认可,与
OPPO 集团、斑马技术、纬创、伟创力、大陆集团、科沃斯、环鸿电子和远景科技集团等国内外知名品牌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财务方面,于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1-6月,明美新能实现营业收入分别约为23.64亿元、21.02亿元、28.22亿元、14.86亿元人民币;同期,该公司实现净利润分别为5042.60万元、3013.33万元、6705.09万元、4046.47万元人民币。
明美新能于招股书中提到,公司存在客户相对集中的风险。报告期各期,公司对前五大客户(含同一控制下企业)合计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74.75%、62.73%、53.83%和
46.94%,客户集中度相对较高。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收入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相对较高,主要原因为公司主要客户为消费电子、工业电子设备、动力和储能等行业的知名终端设备厂商,市场占有率高。公司主要客户经营情况较好,和公司合作稳定,但若主要客户经营发生较大不利变化、客户发展战略改变或公司竞争对手通过经营策略、技术创新等抢占公司主要客户资源,将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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