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规会今年3月就大埔汀角一宗土地共享先导计划申请,改划相关土地作住宅发展,以兴建约1,750个公私营房屋单位,随後收到逾950份申述,逾99%提出反对。城规会将於下周一(18日)考虑有关申述,而规划署指出,住宅发展不会与周边地区造成不协调,也没有无法克服的技术问题,建议城规会毋须顺应所收到的反对再修订大纲图。
城规会今年3月刊宪修订《大埔分区计划大纲图》,当中因应2021年南丰集团就大埔露辉路和汀角路一带两幅用地提出的土地共享申请,改划相关土地为住宅地带,其中位於露辉路与汀角路交界的一幅约2.03公顷土地,改划为「住宅(甲类)11」地带,可建5幢18至21层(另设1至3层平台)楼宇,提供1,290个公营房屋单位总楼面面积约70.53万方尺。
另外,汀角路雅景花园以北约0.57公顷土地,划为「住宅(甲类)12」地带,拟作18层(另设一层地库停车场)的单幢私人住宅发展,总楼面面积约24.76万方尺,提供460伙。
城规会就该大纲图收到958份申述,只有7份支持,其余951份反对来自邻近私人屋苑浅月湾的业主立案法团、大埔乡事委员会、多名大埔区议员和村代表以及其他公众人士,主要关注新发展会加重该区交通负荷、与附近以低密度建筑和绿化环境为主的环境不协调,又质疑土地共享计划不合时宜并可能违反整体的规划方向等。
规划署提交的文件指出,改划前途土地以落实获同意的土地共享项目做法恰当,亦已经依相关法定和行政程序谘询公众,认为住宅发展计划和高限等与周边地区并非不协调,而相关技术评估未有发现住宅计划会造成无法克服的技术问题,相关政府部门不反对住宅发展方案。规划署认为,城规会应依照已刊宪的方案,毋须再就大纲图作进一步修订。(s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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