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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拿馬港口公司:巴拿馬司法部新裁決缺乏法律依據 有違誠信及背棄合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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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STOCKS新聞
巴拿馬港口公司發出之聲明,就巴拿馬司法部於晚上作出根據1997年1月16日第5號法律及其相應的附加條款批准的特許經營合約違憲的裁決,雖然巴拿馬港口公司尚未接到此項裁決的通知,但公司認為該裁決違反了相關的法律框架及批准合約的法例,有違誠信及背棄合約精神,令人不齒。該合約一直保障巴拿馬港口公司營運巴爾博亞港和克里斯托瓦爾港兩個貨櫃碼頭,至今已近30年。

這裁決是巴拿馬政府超過一年以來,針對巴拿馬港口公司及其投資者的各項行動之最新無理攻擊,當中包括針對該特許經營權和巴拿馬港口公司一連串荒謬行徑。

營運28年以來,巴拿馬港口公司及其投資者已投資超過18億美元於巴拿馬的基建、科技和人才培育,這一金額是該國其他任何港口營運商投資額的數倍。這些投資創造了數以千計直接及間接的就業機會,造就巴拿馬成為全球認可的港口和物流樞紐,吸引世界各地頂尖貨輪公司,惠及巴拿馬全國。

巴拿馬港口公司的特許經營合約經過國際招標程序,過程公開透明。自那時起,巴拿馬港口公司一直秉持開誠佈公的態度,遵守其合約及法律責任,包括全力配合當地政府的各項審計。

根據現有資料,可見新裁決缺乏法律依據,不僅破壞巴拿馬港口公司及其特許經營合約,還禍及數以千計直接或間接仰賴港口業務為生的巴拿馬家庭之福祉與安定,也損害該國的法治和法律確定性。此外,這裁決跟最高法院此前就與巴拿馬港口公司合約相似的其他合約訴訟案件所作出的判決完全背道而馳。

巴拿馬政府的行為跟其法律和合約框架相悖,自相矛盾,荒謬絕倫,不但傷害盡責的特許經營者和投資者,嚇怕其他投資者;也勢將持續損害巴拿馬作為可靠司法管轄區的聲譽,削弱其全球具競爭力物流樞紐的地位。巴拿馬港口公司謹此提醒巴拿馬政府,制度和法律之穩定、對合約之尊重,都是可持續發展和法治的重要支柱。

巴拿馬港口公司重申對巴拿馬、員工、巴爾博亞和科隆各社群,以及所有持份者的堅定承擔,這見於公司在過去一年來,無論事態如何發展,仍然與巴拿馬政府保持合作。因應近期連串事件影響巴拿馬港口公司及其投資者,巴拿馬港口公司及其投資者永久保留法律追究權利,包括訴諸國內及國際法律程序在內的所有權利。

巴拿馬港口公司及其投資者一直尋求與巴拿馬政府合作,再次呼籲大家透過相互尊重的協作和蹉商,以避免造成混亂,並維護為巴拿馬甚至全球提供高質港口服務的特許經營權。(ad/da)
AASTOCKS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