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經濟日報文章稱,沉痾還需猛藥治,根治操縱市場行為,必須對症下藥,要進一步提高相關違法違規行為成本。如果僅僅一紙罰單了事,不僅不會讓操縱市場者肉疼,反而有損執法的嚴肅性。未來還需加強對股價操縱的全方位立體化追責,大幅提升違法成本,形成更強的監管約束力。尤其是針對部分上市公司“關鍵少數”違背忠實義務,利用身份職位優勢偷看底牌,囤積股票、對倒拉抬、搶先交易的惡劣行為,應依法讓其付出行政、刑事和民事多重代價。監管長出“牙齒”,違法違規者才會心生敬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