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2026年新版《證券分析師參加外部評選規範》正式落地,壓實券商及其研究部門、團隊與分析師全流程合規責任。2023年版本一致,《規範》再度明確,嚴禁參評人員通過微信羣、朋友圈、郵件、研究服務附帶等各類渠道刊載或發送拉票信息,同時清晰劃定拉票信息範疇,涵蓋評選相關標識、編號、投票類字樣,例如“請投第X”名次、“投票”、“上榜”等,及其他遊説影響投票人決策的相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