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旭藍(000040.SZ) 0.000 (0.000%) 公告,公司於2024年7月5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深圳監管局《關於對東旭藍天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東旭集團有限公司採取責令改正措施的決定》(〔2024〕154號),責令要求公司非經營性佔用資金77.96億元應在收到決定書日起6個月內歸還。截至目前,公司非經營性資金佔用金額75.27億元尚未償還,也未提出明確償還計劃。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相關規定,若公司未能按照責令改正要求在6個月內清收全部非經營性佔用資金的,深圳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深交所”)將對公司股票實施停牌,停牌後兩個月內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將對公司股票交易實施退市風險警示,此後兩個月內仍未完成整改的,深交所將決定終止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提醒投資者充分關注公司股票停牌、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等相關風險。
上述責令整改事項的期限已於2025年1月5日屆滿。公司非經營性資金佔用金額75.27億元,清收未有實質性進展,預計難以在整改期限屆滿前完成全部整改。根據《股票上市規則(2024年修訂)》第8.6條,公司股票自2025年1月6日開市起被深交所實施停牌,停牌期限不超過兩個月。
公司股票自2025年1月6日開市起停牌。
(A股報價延遲最少十五分鐘。)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