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港通訊> 廣州計劃修改戶籍遷入管理規定,在7個行政區擁有住宅,並繳社保滿1年可申請入戶。
《廣州日報》報道,廣州市政府今日發布《廣州市戶籍遷入管理規定(修訂稿)》,向社會公眾公開徵求意見。
《規定(修訂稿)》擬新增兩種入戶類別,並明確相應條件。第一種為安居樂業入戶,即在白雲區、黃埔區、花都區、番禺區、南沙區、從化區和增城區7個行政區內,擁有合法產權住宅房屋,且在廣州連續繳納社會保險滿1年的人員,可申請入戶。
第二種為投資納稅入戶,即在最近連續36個月內,在廣州實際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稅額,累計在2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人員,可申請入戶。 (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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