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港通訊> 中央宣傳部原副部長張建春涉嫌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最高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張建春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中紀委早前指張建春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住宿和旅遊等活動安排,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住房,無償接受服務。
張建春被指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親屬收受財物;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業務承攬、職務晉升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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