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港通訊> 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原副書記、自治區政府原主席王莉霞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及公職處分。
經查,王莉霞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嚴重背離「兩個維護」,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陽奉陰違、自行其是;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出入私人會所,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和旅遊活動安排,違規借用管理和服務對像車輛,貪慕虛榮、追求享樂。
王莉霞又被指違反組織原則,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說明問題,在幹部選拔任用等工作中為他人謀利並收受財物;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金,由他人支付應當由本人支付的費用;違規干預、插手司法活動;家風不正,對家屬失管失教;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項目審批、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公開資料顯示,蒙古族的王莉霞,1964年6月生,遼寧建平人,1985年9月參加工作,1992年12月加入共產黨,在職研究生學歷,經濟學博士學位,教授。
王莉霞早期在陝西省工作長達31年,2013年1月出任該省副省長,成為當時陝西省領導班子中最為年輕的副省級幹部,2016年10月跨省調任內蒙古任職,2019年接任呼和浩特市委書記,成為當時全國唯一擔任首府城市「一把手」的女性,2021年8月官拜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副書記、政府黨組書記兼代主席,9月當選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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