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港通訊> 華潤置地(01109)表示,今天作為借款人,與一家銀行作為貸款人,就金額20億元人民幣可持續發展掛鈎定期貸款融資,訂立一份貸款融資協議。該貸款融資期限為自該融資協議下首次被提取款項或擬被提取款項之日起計36個月。
並由控股股東華潤集團負特定履約責任,如(i)華潤集團不再為於華潤置地已發行股本中實益擁有及控制(直接或間接)合共不少於 35%的單一最大股東,或(ii)華潤集團從實際角度而言並無或不再有能力控制華潤置地股東委任董事加入華潤置地的董事會,將構成違約事件。
截至本公告日期,華潤集團持華潤置地約59.55%的已發行股本的實益權益。
(S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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