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5月12日發佈關於對部分客户採取限制開倉監管措施的公告。公告稱,2026年5月12日,1組實際控制關係賬户在相關合約上賬户組日內開倉交易量超限達到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處理標準。上述客户交易行為違反《上海國際能源交易中心異常交易行為管理細則》第16條之規定,上期能源決定對相關客户在相應品種上採取限制開倉的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