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行政會完成討論《2025年度現金分享計劃》行政法規草案,現金分享將於7月15日起發放,並新設去年(2024年)全年身處澳門至少183天的條件,3類人士可獲豁免,分別是2024年未滿22歲且父母一方具備領取現金分享資格的人士、收取殘疾金或殘疾津貼人士。
8種不在澳情況可聲請發放款項,包括居住橫琴深合區、在當地工作或讀書的居民;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工作人士等,將可於下月(6月)18日至2028年12月31日向社保提交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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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本年度現金分享合資格永久居民每人10,000澳門元,合資格非永久居民每人6,000澳門元。(wl/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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