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港通訊> 海南省原副省長、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劉星泰涉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及公職處分。
經查,劉星泰在推進民生工程中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將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交由他人支付,搞權色、錢色交易;違規融資舉債,對家人失管失教;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業務承攬、幹部選任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公開資料顯示,劉星泰於1963年1月出生,山東利津人,歷任海南省委常委,2018年1月出任省政府副省長、黨組成員、政法委書記,2022年起出任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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