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匯港通訊> 上海證券交易所發布通知,試點開展公司債券(含企業債券)續發行和資產支持證券(ABS)擴募發行,以滿足市場主體合理融資需求,進一步提升債券市場流動性。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通知指,發行人可以使用有效期內的公開發行註冊文件或者非公開發行無異議函,向上交所申請發行備案,參與續發行業務;沒有上述文件的,應依照上交所公司債券發行上市審核規則等規定,提交發行上市審核或者掛牌條件確認申請。
通知要求,存量公司債券附有擔保條款的,發行人應當在實施續發行前,對擔保機制的變更做出妥善安排,保障持有人的合法權益。完成發行備案後,發行人、主承銷商應當按規定履行發行前、發行後的訊息披露義務,按照業務規則規定組織發行,並應當按照價格定價的方式確定續發行的發行價格;發行人應當嚴格按照募集說明書的約定和有關規定使用續發行公司債券募集資金。
公司債券續發行,是指已在上交所上市掛牌的存量公司債券的發行人,進行增量發行並將增量發行債券與存量債券合併上市掛牌;資產支持證券(ABS)擴募,是指計劃管理人對在該所掛牌的存量持有型不動產資產支持證券進行擴募發行並且合併掛牌,擴募發行不涉及設立新的資產支持專項計劃。 (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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