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通光線纜公告,公司及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張忠、財務總監陳建旭於近日收到江蘇證監局警示函。經查,2023年9月,公司全資子公司江蘇通光海洋光電科技有限公司向其關聯參股公司江蘇海通達海洋工程有限公司提供650萬元借款,因海通達的其他股東未按出資情況同比例提供資金,上述借款構成了上市公司關聯方的非經營性資金佔用,且上述關聯交易未及時履行審議程序和信息披露義務。江蘇證監局決定對公司、張忠、陳建旭採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