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丨浙江新能(600032.SH) +0.070 (+0.920%) 公佈,公司控股股東浙江省能源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浙能集團”)在戰略發展、資源供給、市場地位和管理協調等方面的優勢,更好把握新能源業務投資機會,合理控制公司投資風險,並有效避免同業競爭,最大限度保護公司及中小股東利益,根據《關於推動國有股東與所控股上市公司解決同業競爭規範關聯交易的指導意見》(國資發產權〔2013〕202號)有關規定,公司擬與浙能集團簽訂《代為培育協議》,委託浙能集團按照市場原則為公司培育符合其需要、但暫不適合公司實施的省外能源基地相關的新能源項目。
(A股報價延遲最少十五分鐘。)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