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曲江文旅公告,公司於2024年12月10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陝西監管局下發的《關於對西安曲江文化旅遊股份有限公司、謝曉寧和西安曲江旅遊投資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經查,公司延遲披露控股股東西安曲江旅遊投資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8.23%的股票擬被司法處置的重大事件,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根據《辦法》第五十二條規定,陝西監管局決定對公司、相關責任人謝曉寧以及控股股東曲江旅投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公司將認真整改,加強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提高運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質量。
新聞來源 (不包括新聞圖片): 格隆匯